A/HSK/54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HSK/542

申请地区

洪水桥及厦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1/12/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125 约地段第1922 号余段(部分)、第1923 号(部分)、第1925 号(部分)、第1926 号(部分)、第1928 号(部分)、第1929 号(部分)、第1930 号(部分)、第1931 号余段(部分)、第1932 号(部分)及1933 号(部分)

拟议

临时露天存放车辆(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货柜车及货柜车拖架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0/01/2025 (0)

提出意见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4/01/2025

备注

-

23/12/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提交新的消防装置建议图、消防装置及设备证书、经修订后的平面图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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