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HSK/555
申请地区
洪水桥及厦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0/03/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锡降村丈量约份第125约地段第977号余段(部分)
拟议
临时商店及服务行业(地产代理)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3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08/04/2025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02/05/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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