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I-TOF/5
申请地区
大澳边缘
区域
西贡及离岛区
收到日期
28/08/2024
地点
新界大屿山大澳横坑村 47 号两座现有建筑物地下(大屿山丈量约份第 313 约地段第 47 号(部分))
拟议
拟议灵灰安置所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7/09/2024 (137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5/10/2024
备注
延期于 25/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