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FTA/24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FTA/242

申请地区

虎地坳及沙岭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0/02/2024

地点

新界缸瓦甫丈量约份第87约地段第339号(部分)及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汽车修理工场(私家车)及露天存放汽车(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9/03/2024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09/2024

备注

延期于 19/04/2024
延期于 05/07/2024

15/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环境保护署的意见及对申请地点存放的汽车种类和拟议污水处理进行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0/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环境保护署城市设计及园境组的意见及提交一份树木调查和经修订的布局图并对污水处理和营运细节作出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8/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运输署的意见并对交通问题进行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3/05/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地政总署和机电工程署的意见并对土地行政问题作出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4/07/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地政总署的意见及提交一份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和申请表格的替代页,并对营运详情进行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4/08/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提交经修订的布局图和申请表格的替代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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