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NE-KLH/646
申请地区
九龙坑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6/11/2024
地点
新界大埔泰亨村丈量约份第7约地段第1704号余段
拟议
临时私人停车场 (只限私家车)(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06/12/2024 (0)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20/12/20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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