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KLH/652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KLH/652

申请地区

九龙坑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7/02/2025

地点

新界大埔元岭村丈量约份第9约地段第859号A分段、第859号余段及补租地段第860号(部分)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3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8/03/2025 (3)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1/04/2025

备注

-

25/02/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因为有关申请地点已多年铺有硬铺面,所以有关申请不包括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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