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申请编号
A/NE-LT/773
申请地区
林村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19/08/2024
地点
新界大埔林村大庵丈量约份第25约地段第915号余段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 (只限私家车) (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9/2024 (0)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4/10/2024
备注
延期于 04/1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