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MKT/36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7 条而就城市规划委员会第 16 条的决定提出覆核申请
申请编号
A/NE-MKT/36
申请地区
文锦渡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4/10/2024
覆核性质
覆核拒绝申请的决定
地点
新界文锦渡莲麻坑路丈量约份第90约地段第473号、第474号、第475号余段、第476号A分段余段及第518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汽车维修工场及露天存放汽车(只限旅游巴士)(为期 3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暂定会议日期
17/01/2025
备注
-
申请编号
A/NE-MKT/36
申请地区
文锦渡
区域
收到日期
22/04/2024
地点
新界文锦渡莲麻坑路丈量约份第90约地段第473号、第474号、第475号余段、第476号A分段余段及第518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汽车维修工场及露天存放汽车(只限旅游巴士)(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5/2024 (6)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09/2024
备注
延期于 21/06/2024
性质 | 对将填土工程纳入规范作出澄清并提交申请表格的替代页。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运输署的意见及提交停车位置布局图。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地政总署及环境保护署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运输署及环境保护署的意见。 |
---|---|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