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800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800

申请地区

汀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26/07/2024

地点

新界大埔汀角船湾詹屋丈量约份第26约多个地段

拟议

临时私人停车场(只限私家车及轻型货车)(为期 3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30/08/2024 (18)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8/02/2025

备注

延期于 20/09/2024
延期于 10/01/2025

02/09/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2/11/2024,13/11/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修改私家车车位数量、缩减地盘面积及填土范围,以及提交新的渠务报告以回应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就进一步资料提交的意见数目 17/12/2024 (5)

13/01/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渠务署的意见,及提供经修订的排水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06/02/2025,10/02/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修改排水建议及布局设计图,以回应渠务署、规划署及地政总署的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2/02/2025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有关在部分「绿化地带」内而不被有关填土工程申请包括在内的石屎硬铺面的处理。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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