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824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824
申请地区
汀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3/10/2024
地点
新界大埔洞梓丈量约份第 14 约地段第408号余段、第410号余段(部分)、第411号余段、第412号余段及第422号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私家车及中型货车)(为期 3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5/11/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2/11/2024
备注
-
性质 | 回应运输署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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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规划署及地政总署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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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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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