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824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NE-TK/824

申请地区

汀角

区域

沙田,大埔及北区

收到日期

03/10/2024

地点

新界大埔洞梓丈量约份第 14 约地段第408号余段、第410号余段(部分)、第411号余段、第412号余段及第422号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只限私家车及中型货车)(为期 3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5/11/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2/11/2024

备注

-

23/10/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运输署的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30/10/2024,31/10/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规划署及地政总署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2/11/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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