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T/9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STT/9

申请地区

新田科技城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8/07/2024

地点

新界元朗新田丈量约份第 99 约地段第 764 号余段(部分)及第 768 号余段(部分)、丈量约份第 105 约地段第 199 号 C 分段(部分)、第 200 号 B 分段(部分)、第 204 号余段(部分)及第 215 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物流中心连附属货柜车停车场和汽车维修工场、冷冻仓库及汽车美容服务的规划许可续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6/08/2024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09/2024

备注

-

19/08/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地政总署及渠务署的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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