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SKW/12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TM-SKW/125

申请地区

扫管笏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7/02/2024

地点

新界屯门大榄涌丈量约份第385约地段第270号(部分)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 (私家车) (为期 5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8/03/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1/06/2024

备注

延期于 05/04/2024

12/03/2024,14/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回应部门的意见,提交排水建议及更新的图则以反映经修订的地盘面积。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21/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地盘照片记录,以回应部门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27/03/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额外的地盘照片记录及经修订的排水建议图,以回应部门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30/04/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呈交地盘照片记录、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及排水建议图,以回应部门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29/05/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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