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HTF/1179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HTF/1179

申请地区

厦村边缘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9/09/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128约地段第38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和机械及贮存工具和零件连附属设施(为期 3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8/10/2024 (1)

暂定会议日期

20/12/2024

备注

-

22/10/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及公众人士的意见,并提交新的树木调查和园境设计图,以及经修订的布局设计图。申请人亦就拟议发展的交通和环境方面作出澄清。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公布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进一步资料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19/11/2024 (0)
提出意见

07/11/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意见。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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