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HTF/1185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HTF/1185
申请地区
厦村边缘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5/0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鳌磡石丈量约份第 128 约地段第 368 号余段及第 375 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露天存放建筑材料连附属办公室(为期 3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4/02/2025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4/03/2025
备注
延期于 14/03/2025
性质 | 申请人回应部门意见。申请人亦澄清有关拟议发展的营业时间,并提交申请表格的替代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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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回应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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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