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HTF/1187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HTF/1187
申请地区
厦村边缘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4/02/2025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128约地段第134号(部分)及第135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塑胶回收中心及露天存放建筑材料和塑胶(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4/03/2025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8/03/2025
备注
-
性质 | 申请人回应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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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