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1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KTS/1011

申请地区

锦田南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17/07/2024

地点

新界元朗锦田丈量约份第113约地段第1013号、第1014号余段(部分) 、第1015号A分段、第1015号B分段、第1015号余段(部分)、第1018号(部分)及第1035号(部分)

拟议

临时康体文娱场所(休闲农庄及钓鱼场)、烧烤地点及教育中心连附属食肆(为期 3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6/08/2024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12/2024

备注

延期于 08/09/2024

04/11/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呈交经修订后的消防装置建议及排水建议。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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