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23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LFS/523

申请地区

流浮山及尖鼻咀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27/05/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尖鼻咀丈量约份第129约的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公用事业设施装置(高压地底电缆),以及填土及挖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5/06/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8/11/2024

备注

延期于 19/07/2024

03/07/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0/07/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19/09/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及提交经修订后的平面图。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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