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44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LFS/544

申请地区

流浮山及尖鼻咀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27/11/2024

地点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约份第129约地段第1595号(部分)、第1597号(部分)、第1598号、第1599号、第1600号及第1601号(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货柜车除外)连附属电动车充电装置及私人发展计划的公用设施装置(太阳能光伏系统)(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通知及拟议发展计划(包括位置图)的摘要 (如属第 12A 条申请, 计划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载报章通知

摘要 下载摘要

[备注:如收到进一步资料,这份摘要可能会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请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已供公众查阅的意见数目)

27/12/2024 (2)

提出意见

暂定会议日期

24/01/2025

备注

-

返回页首
至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