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48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LFS/548
申请地区
流浮山及尖鼻咀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7/01/2025
地点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约份第 129 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 3 年)及相关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4/02/2025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4/03/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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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回应部门及公众人士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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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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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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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