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H/98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PH/981
申请地区
八乡
区域
粉岭,上水及元朗东区
收到日期
28/11/2023
地点
元朗八乡丈量约份第108约地段第64号A分段、第73号B分段第4小分段、第76号B分段余段及第77号余段
拟议
临时可循环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废纸回收中心)连附属办公室(为期3年)及填土工程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29/12/2023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4/05/2024
备注
延期于 26/01/2024
延期于 24/05/2024
性质 | 回应部门意见及提交一份经修订的消防装置建议、交通流量评估和对申请场地内违契构筑物的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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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