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27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PS/727
申请地区
屏山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1/07/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屏山冯家围丈量约份第126约地段第 106号(部分)、第 107号(部分)、第 289号(部分)、第 293号(部分)、第294号(部分)、第295号(部分)、第301号(部分)、第302号(部分)及第319号(部分)
拟议
拟议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09/08/2024 (1)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0/09/2024
备注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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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回应部门的意见,及澄清有关申请的背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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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