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40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PS/740
申请地区
屏山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20/11/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屏山丈量约份第122约地段第39号余段(部分)、第40号余段、第42号(部分)、第43号B分段余段(部分)、第43号C分段(部分)、第43号D分段(部分)、第43号E分段余段、第43号F分段(部分)及第43号G分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临时公众停车场(私家车及轻型货车)连电动车充电装置(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0/01/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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