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YST/1284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6 条的规划许可申请
申请编号
A/YL-TYST/1284
申请地区
唐人新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6/09/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唐人新村丈量约份第119约地段第324号(部分)、第325号、第326号(部分)、第327号E分段余段(部分)、第1420号余段及第1421号(部分)
拟议
临时露天存放回收物料(金属、塑胶和纸张)、建筑设备/材料及电子产品连附属工场及办公室(为期 3 年)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5/10/2024 (2)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08/11/2024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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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申请人呈交回应部门的意见及规划纲领的替换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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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澄清申请的营运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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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