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HSK/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HSK/1

申请地区

洪水桥及厦村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31/07/2024

地点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约份第125约地段第2273号及增批部分

拟议

修订一幅「政府、机构或社区」用地的建筑物高度限制,由3层改为主水平基准上47.9米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24/01/2025

备注

延期于 08/11/2024

10/09/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并呈交经修订的排水及排污影响评估和规划纲领、视觉影响评估及环境评估的替换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30/09/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并呈交经修订的楼宇平面图和规划纲领、初步岩土评估及地基梁建议书、环境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及园境设计建议书的替换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04/12/2024 收到的进一步资料
性质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并呈交经修订的楼宇平面图和排水及排污影响评估,已及规划纲领、视觉影响评估、环境评估和初步岩土评估及地基梁建议书的替换页。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判决 接受及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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