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TM-LTYY/11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TM-LTYY/11
申请地区
蓝地及亦园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01/02/2024
地点
新界屯门蓝地丈量约份第 130 约多个地段及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住宅(乙类)1」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4」地带以进行中密度房屋发展并增设行人路供公众使用 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按此]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0/01/2025
备注
延期于 24/05/2024
延期于 20/09/2024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 包括经修订的交通影响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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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回应部门意见,并提供经修订的环境评估及排污影响评估、排水影响评估、供水影响评估、园境设计建议、视觉评核、树木保育建议及规划大纲的替代页和总纲发展蓝图及建筑分隔大纲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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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回应部门意见,并提供经修订的环境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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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性质 | 申请人提交进一步资料回应部门意见,并提供经修订的排水影响评估、排污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交通影响评估、视觉影响评估、景观影响评估及大纲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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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性质 |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并呈交经修订的申请地点边界、环境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及规划纲领和视觉影响评估的替换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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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
性质 | 申请人回应部门的意见,并呈交经修订的建筑图则、园境设计总图、环境评估、交通影响评估及规划纲领和视觉影响评估的替换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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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按此] |
判决 | 接受但不获豁免重新计算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