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19
按此检示申请地点/建筑物的申请
根据第 12A 条的修订图则申请
申请编号
Y/YL/19
申请地区
元朗
区域
屯门及元朗西区
收到日期
17/02/2023
地点
新界元朗十八乡路丈量约份第120约多个地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拟议
把申请地点由「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9」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已收到对申请的意见数目
17/03/2023 (57)
供公众查阅的期限 (暂定会议日期)
10/01/202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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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以回应运输署的补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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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排水影响评估的替换页,以回应渠务署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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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
性质 | 申请人呈交进一步资料,包括树木调查报告及树木保育建议书的替换页,以回应政府部门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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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提交资料 | 申请人没有提供软复本,列印本可在规划资料查询处查阅 |
判决 | 接受及获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