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的规划申请

经2023年修订的《城市规划条例》(「经修订条例」)于2023年9月1日生效。「经修订条例」并无法定条文就2023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第12A条申请供公众提出意见。下列现正邀请公众提出意见的第12A条申请均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交。

九龙

根据第 12A 条申请修订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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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2A 条申请修订图则 for
申请编号 地点 拟议的用途/发展 暂定会议日期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Y/K14S/4 九龙观塘伟业街107-109号 把申请地点由「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护理安老院和酒店」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24/01/2025
不适用

备注:如「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一栏列出「不适用」,是指有关申请于「经修订条例」生效后提交,因此邀请公众提出意见并不适用。

根据第 16 条申请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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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6 条申请规划许可 for
申请编号 地点 拟议的用途/发展 暂定会议日期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A/K10/276 九龙太子道西349号 拟议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 24/01/2025
24/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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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10/277 新九龙内地段第3739号余段(部分)及第4064号余段(部分) 拟议公用事业设施装置(电力变压器房) 24/01/2025
24/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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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14/832 九龙观塘伟业街201及203号观塘内地段第285及287号 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以作酒店用途 24/01/2025
27/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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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14/833 九龙观塘观塘道320-322号地下1及2号工场 拟议商店及服务行业 14/02/2025
24/01/2025
提出意见
A/K15/132 九龙油塘东源街4号 拟议分层住宅、商店及服务行业和食肆用途,并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及建筑物高度限制 28/02/2025
04/02/2025
提出意见

根据第 17 条申请申请复核城规会就第 16 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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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17 条申请申请复核城规会就第 16 条的决定 for
申请编号 地点 拟议的用途/发展 暂定会议日期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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