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的规划申请
经2023年修订的《城市规划条例》(「经修订条例」)于2023年9月1日生效。「经修订条例」并无法定条文就2023年9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第12A条申请供公众提出意见。下列现正邀请公众提出意见的第12A条申请均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交。
荃湾及西九龙
根据第 12A 条申请修订图则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申请编号 | 地点 | 拟议的用途/发展 | 暂定会议日期 |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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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W/18 | 荃湾油柑头丈量约份第354约地段第164号余段、第175号及第232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 把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9」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 20/12/2024 |
08/11/2024 提出意见 |
Y/TW/19 | 荃湾芙蓉山丈量约份第453约地段第1177号A分段余段、第1181号及第1205号 | 把申请地点由「绿化地带」及「乡村式发展」地带改划为「住宅(乙类)9」地带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 20/12/2024 |
08/11/2024 提出意见 |
Y/TY/2 | 青衣青衣市地段第80号及第108号余段和毗连政府土地 | 把申请地点由「工业」、「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康乐及与旅游业有关的用途」及「绿化地带」地带改划为「住宅(甲类)6」、「住宅(甲类)7」地带及显示为「道路」的地方;并把青衣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 S/TY/32(下称「大纲图」)以外地方纳入大纲图内并改划为「住宅(甲类)6」及 「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游艇俱乐部」地带 及修订适用于申请地点土地用途地带的《注释》 | 22/11/2024 |
20/09/2024 - |
备注:如「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一栏列出「不适用」,是指有关申请于「经修订条例」生效后提交,因此邀请公众提出意见并不适用。
根据第 16 条申请规划许可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申请编号 | 地点 | 拟议的用途/发展 | 暂定会议日期 |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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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3/599 | 九龙通州街111号云之端地下(部分) | 拟议商店及服务行业 | 25/10/2024 |
27/09/2024 - |
A/K5/868 | 九龙元州街 273B - 275 号泰盛工厂大厦地下(部分) | 商店及服务行业 | 22/11/2024 |
25/10/2024 - |
A/K5/869 | 九龙深水埗呈祥道港九福德念佛社上真阁及集德堂地下(新九龙内地段第6071号(部分)及短期租约第 KX1603号(部分)) | 灵灰安置所 | 20/12/2024 |
22/11/2024 提出意见 |
A/KC/508 | 葵涌健康街13号万利工业大厦地下14至16号工场 | 拟议工业用途(包括涉及使用/贮存危险品的工业经营) | 08/11/2024 |
12/10/2024 - |
A/TW/538 | 荃湾老围丈量约份第451约地段第1211号余段(部分)及第1215号余段(部分)和毗连政府土地 | 拟议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舍) | 08/09/2024 (延期) |
16/08/2024 - |
A/TW/543 | 荃湾老围丈量约份第 453 约地段第 613 号余段(部分)、第 614 号及第 1229 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 灵灰安置所 | 20/12/2024 |
26/11/2024 提出意见 |
A/TWW/129 | 荃湾青山公路青龙头段丈量约份第 388 约地段第 94 号和毗连政府土地 | 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和上盖面积限制,以作社会福利设施(安老院)、训练中心、准许的住宿机构和分层楼宇用途 | 06/12/2024 |
12/11/2024 提出意见 |
A/TWW/130 | 荃湾汀九荃湾内地段第 5 号及丈量约份第399约地段第429号 | 提交发展蓝图以作准许的分层楼宇及社会福利设施用途 | 20/12/2024 |
22/11/2024 提出意见 |
A/TWW/131 | 荃湾西汀九青山公路 – 新汀九段丈量约份第399约地段第453号 | 拟议略为放宽地积比率限制以作准许的屋宇发展 | 20/12/2024 |
29/11/2024 提出意见 |
根据第 17 条申请申请覆核城规会就第 16 条的决定
排序方式:
排列次序:
申请编号 | 地点 | 拟议的用途/发展 | 暂定会议日期 | 提出意见的届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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