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5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15.6.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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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04次(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ST/38 申請修訂《沙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T/34》,把位於沙田銅鑼灣山路第186約地段第379號及第380號餘段的申請地點由「綠化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4」地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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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KTS/5(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錦田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KTS/14》,把位於元朗錦田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1209號、第1210號、第1211號、第1212號、第1213號、第1214號、第1215號、第1216號、第1447號、第1448號、第1472號、第1476號、第1477號A分段、第1478號餘段、第1495號、第1497號、第1500號、第1501號、第1502號及第1503號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農業」地帶和「鄉村式發展」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地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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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TM/21(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屯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TM/34》,把位於屯門仁愛廣場的申請地點由「休憩用地」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2)」地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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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S/30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相思灣第225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地底電纜)和進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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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287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的西貢莫遮輋第223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電線杆連變壓器、地底電纜和架空電纜)和進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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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289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莫遮輋第223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地底電纜及電線杆連變壓器)和進行挖土及填土工程(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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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290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西貢蠔涌新村第244約地段第407號及第408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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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T/954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沙田落路下村第177約地段第429號興建單幢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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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T/955(要求延期) 在劃為「工業」地帶的沙田火炭禾香街9至15號力堅工業大廈地下(部分)經營商店及服務行業(零售商店)(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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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T/956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沙田落路下第177約的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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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49(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九龍坑村第9約地段第263號D分段第15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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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550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元嶺村第9約地段第704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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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36(改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林村社山村第19約地段第702號A分段第3小分段及第704號A分段第3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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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3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林村泉水井第19約地段第1328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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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SSH/116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西貢十四鄉企嶺下新圍第209約的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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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SSH/117(要求延期) 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的西貢十四鄉企嶺下老圍第209約地段第572號、第573號、第574號、第575號、第576號、第577號、第578號、第579號、第580號、第581號、第582號、第583號、第584號、第585號、第586號、第587號、第588號、第589號、第590號及第591號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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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40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第17約地段第674號A分段,第674號B分段,第674號C分段及第674號餘段作臨時休閒農莊、商店及服務行業(零售商店)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約十厘米厚的地台)(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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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41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盧慈田第17約地段第1471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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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64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布心排村第23約地段第1060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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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FTA/181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虎地坳第89約地段第40號餘段(部分)、第404號A分段(部分)、第408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408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09號、第410號(部分)、第413號(部分)、第414號(部分)、第416號(部分)、第417號餘段(部分)、第435號、第436號及第437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物流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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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45(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沙頭角公路吳屋村第76約地段第1495號B分段餘段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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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823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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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4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823號C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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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5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823號D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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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823號E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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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823號F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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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823號G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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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5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773號B分段第1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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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60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773號B分段第2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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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61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嶺咀村第76約地段第1773號B分段第4小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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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62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永寧圍第83約地段第1511號餘段(部分)作臨時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公眾停車場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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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66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馬尾下嶺咀第76約地段第1760號D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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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STK/13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沙頭角第41約地段第443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44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45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46號B分段餘段(部分)及第447號B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旅遊車及私家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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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36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石湖圍新村第105約地段第624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雜貨店)(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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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36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石湖圍新村第105約地段第686號(部分)、第687號、第690號及第692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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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69(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上水吳屋村第91約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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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7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第51約多個地段興建屋宇及闢設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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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KTN/36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美化市容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第96約地段第664號餘段(部分)、第665號餘段、第667號及第672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連附屬休息室及辦公室(為期一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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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KTN/44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美化市容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及科技園」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燕崗第92約地段第904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旅遊車、貨櫃車拖頭及拖架停放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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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5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坑頭村第 100 約地段第 819 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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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592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的元朗錦田新潭路第104約地段第4122號、第4123號、第4124號及第4125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財務公司)連附屬員工食堂(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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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04(要求延期) 擬把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及「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元朗錦田長春新村第107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作分層樓宇、商店及服務行業、食肆、學校及公共車輛總站或車站用途,以及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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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05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736號(部分)及第737號(部分)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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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06 在劃為「住宅(乙類)」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高埔村第103約地段第216號S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第216號S分段餘段、第237號B分段餘段、第237號B分段第3小分段餘段、第237號B分段第3小分段A分段、第237號B分段第4小分段A分段、第237號B分段第4小分段B分段、第237號B分段第4小分段餘段、第237號B分段第5小分段餘段(部分)、第237號B分段第12小分段餘段、第237號B分段第13小分段餘段及第237號B分段第14小分段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和食肆(餐廳戶外座位區)連附屬停車位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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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607 擬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573號、第574號A分段(部分)、第574號餘段(部分)、第575號餘段(部分)及第576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食品)連附屬貯物處及辦公室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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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784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四排石第103約地段第866號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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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785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南第113約地段第111號餘段、第112號(部分)、第113號、第115號餘段、第116號(部分)及第117號餘段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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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786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13約地段第133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及機械,並闢設辦公室、員工休息室及儲物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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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787 為批給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地帶的元朗錦田石湖塘第106約地段第391號餘段(部分)及第392號餘段作臨時露天存放發電機及壓縮器連維修工序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一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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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783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錦田公路梁屋村第111約地段第1479號B分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汽車美容)(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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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784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08約地段第77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地產代理) (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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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519(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屯門青山村184C號闢設靈灰安置所(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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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523(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屯門河田街2號東亞紗廠工業大廈作酒店、辦公室、商店及服務行業用途(改裝整幢現有工業大廈)(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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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A條申請編號A/TM-LTYY/273-1 擬延長展開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的屯門藍地第130約地段第212號餘段、第232號、第233號、第234號、第235號、第236號餘段、第237號、第238號、第239號、第243號、第244號、第246號餘段、第246號A分段、第246號B分段、第247號、第367號、第368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進行擬議的住宅發展(分層住宅)的期限至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止(為期四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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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351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地帶的屯門和平新村第124約地段第2289號餘段(部分)作臨時露天停泊車輛連附屬辦公室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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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560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住宅(乙類)1」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1約地段第25號(部分)、第26號餘段、第27號餘段、第28號餘段(部分)、第29號餘段(部分)及第30號餘段作臨時商店(供零售及批發建築材料)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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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883(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21約地段第1543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及24噸以下貨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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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895(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20約地段第2704號A分段及B分段(部分)、第2707號、第2708號、第2709號、第2710號和第2711號,以及第121約地段第1638號、第1639號(部分)、第1640號(部分)、第1668號(部分)、第1669號(部分)、第1671號、第1672號、第1673號(部分)、第1674號(部分)及第1676號A及B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及露天存放回收物料(包括塑膠和金屬物品)連附屬工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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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896 擬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約地段第369號餘段(部分)、第370號餘段(部分)、第371號A分段(部分)、第371號B分段(部分)、第381號餘段(部分)、第382號餘段、第383號餘段、第384號、第385號、第386號、第387號、第388號、第389號餘段、第390號餘段、第391號餘段、第439號餘段(部分)、第440號(部分)、第444號、第445號、第446號、第447號、第448號、第449號、第450號A分段、第450號B分段、第450號C分段、第451號、第452號、第453號、第454號、第455號、第456號、第457號、第458號(部分)、第459號(部分)、第471號(部分)、第472號、第473號、第474號、第475號A分段(部分)、第475號A分段第1小分段及第475號B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建築機器/循環再用物料/舊電器/舊電子產品和零件連附屬工場活動用途(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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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897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20約地段第2712號B分段,以及第121約地段第1639號(部分)、第1640號(部分)、第1649號(部分)、第1650號(部分)、第1663號(部分)、第1664號(部分)、第1665號、第1666號(部分)、第1667號(部分)、第1668號(部分)、第1669號(部分)、第1673號(部分)、第1674號(部分)、第1675號、第1676號A及B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貯物及闢設貨倉存放回收物料(包括塑膠和金屬物品)、露天存放流動廁所及露天存放建築機械和材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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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898(要求延期)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約地段第1195號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及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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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245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元朗十八鄉路第120約地段第2497號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便利店)(為期六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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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68 為批給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9約地段第3305號餘段(部分)、第3306號(部分)、第3307號餘段、第3310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3310號B分段(部分)、第3311號餘段、第3312號A分段(部分)、第3312號B分段、第3313號(部分)及第3314號(部分)作臨時「物流中心及附屬輪胎維修工場」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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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69 為批給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9約地段第3169號(部分)、第3170號(部分)、第3172號餘段(部分)、第3173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3173號B分段(部分)、第3173號C分段、第3174號餘段(部分)、第3175號(部分)、第3176號、第3177號(部分)、第3178號(部分)、第3179號(部分)、第3184號(部分)、第3185號(部分)及第3187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建築機械配件商店連附屬工場、物流倉庫及物流車輛後勤中心、辦公室、警衞室和員工食堂」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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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70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住宅(甲類)3」地帶、「住宅(甲類)4」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廈村第125約地段第1835號(部分)、第1840號(部分)、第1841號B分段(部分)、第1889號(部分)、第1890號(部分)、第1891號餘段(部分)、第1893號餘段、第1894號(部分)、第1895號餘段(部分)及第1911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塑膠產品(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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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71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5約地段第282號(部分)及第285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包括金屬及塑膠物品)(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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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72 在劃為「商業(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村第124約地段第582號餘段及第583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露天汽車維修連附屬工場及停車場(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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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73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元朗村第125約地段第1968號(部分)、第1970號(部分)、第1971號餘段(部分)、第1973號(部分)、第1975號餘段(部分)、第1978號(部分)及第1979號(部分)闢設臨時物流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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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HSK/74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廈村第124約地段第95號(部分)、第96號(部分)、第108號A分段(部分)、第119號(部分)、第154號(部分)、第155號、第156號(部分)、第157號餘段(部分)及第158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物流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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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