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8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26.3.2021 |
---|---|
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67次(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NSW/5 申請修訂《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NSW/8》,把位於元朗南生圍第115約地段第1347號餘段的申請地點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1」地帶 (公開會議) |
Paper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16 (改期) 申請修訂《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24》,把位於元朗東頭工業區宏業東街21至35號(元朗市地段第362號)的申請地點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改劃為「住宅(戊類)2」地帶 (公開會議) |
N.A. |
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60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的西貢孟公屋坑尾頂村第243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鄉村照明設備),並進行相關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61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上洋第225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鄉村照明設備),並進行相關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S/38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下洋第225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鄉村照明設備),並進行相關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PK/261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及「綠化地帶」的西貢大涌口第219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鄉村照明設備),並進行相關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62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坑口孟公屋第239約地段第106號餘段作臨時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S/37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清水灣相思灣第235約地段第114號、第115號、第117號、第118號及第119號作臨時私人泳池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324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西貢蠔涌第244約地段第676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TMT/70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西貢大網仔路浪徑村第216約地段第416號A分段、第416號B分段及第416號餘段進行填土及挖土工程,以作准許的農業用途 (公開會議) |
Paper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K/13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沙頭角石涌凹第39約地段第2468號、第2469號、第2470號、第2471號、第2472號、第2473號、第2474號、第2475號及第2476號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3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粉嶺馬尾下第76約地段第1828號(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高爾夫球訓練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4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龍躍頭東閣圍第83約地段第1588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4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龍躍頭東閣圍第83約地段第1588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44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坪輋第77約地段第605號(部分)、第628號餘段(部分)、第629號餘段(部分)及第632號和第84約地段第394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37(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康樂」地帶的打鼓嶺北松園下第78約地段第388號A分段、第388號B分段、第388號餘段(部分)及第390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00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大埔山寮村第15約地段第654號N分段及O分段興建兩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01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山寮村第15約多個地段興建兩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02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黃魚灘第26約地段第252號A分段、第252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252號B分段、第253號、第256號(部分)、第257號(部分)、第259號(部分)、第260號(部分)、第261號(部分)、第274號(部分)、第275號A分段(部分)、第275號B分段、第275號C分段、第276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276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278號餘段、第279號B分段、第280號A分段餘段、第280號B分段餘段、第280號B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及第538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住宿機構(過渡性房屋),並進行填土及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76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工業(丁類)」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近錦泰路的政府土地進行臨時過渡性房屋發展,並闢設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KTN/74(要求延期) 在劃為「綠化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古洞北第95約地段第4號(部分)臨時露天存放金屬棚架,並闢設附屬休息室及工具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KTN/75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1)」地帶的上水古洞北第95約地段第1049號及第1050號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豆品加工工場、零售及露天茶座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494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上水古洞南第92約地段第1192號(部分)、第1193號、第1196號(部分)、第1197號(部分)及第1198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00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石崗錦上路第114約地段第1415號作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01 擬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元朗石崗第114約地段第585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585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585號B分段餘段、第585號餘段、第587號、第588號、第589號及第590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5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1222號B分段、第1224號C分段及第1225號A分段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五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53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錦田路第109約地段第283號A分段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年)(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54 為批給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423號餘段(部分)及第428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存放肥料及食物加工材料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64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455號B分段(部分)及第475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65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地帶的元朗錦田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447號餘段(部分)及第448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機械、建築材料、汽車及汽車零件(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78(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6約地段第602號B分段(部分)、第602號C分段(部分)、第602號餘段、第603號A分段、第603號D分段及第603號餘段闢設臨時職業訓練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79(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錦田公路第103約地段第355號餘段(部分)、第356號餘段、第356號B分段(部分)、第359號餘段、第360號餘段(部分)、第361號、第362號(部分)、第363號及第36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車輛及建築材料/預制組件,並闢設地盤辦公室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5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1869號(部分)、第1870號(部分)、第1872號(部分)、第1873號(部分)、第1875號餘段(部分)、第1876號及第1877號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連附屬地盤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61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29號(部分)、第33號及第35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塑膠及膠樽回收)連附屬辦公室及塑膠破碎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93 擬在劃為「住宅(甲類)4」地帶的元朗第124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日用品及食物零售商店)(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95 在劃為「住宅(甲類)2」地帶、「住宅(甲類)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並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塑膠、金屬及紙張)(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296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674號(部分)、第675號A分段(部分)、第675號B分段(部分)及第676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食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01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藍地順達街第124約地段第3866號B分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1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藍地第124約地段第3835號A分段及第3836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30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上璋圍第122約地段第425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31 為批給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及「住宅(戊類)2」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2約地段第1342號(部分)作臨時停車場(私家車及客貨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275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1」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抽水站」地帶及顯示為「道路」及「明渠」的地方的元朗山貝河東路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旱流抽水站),並略為放寬上蓋面積限制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16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木橋頭村第119約地段第1607號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17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棠路第116約地段第4891號餘段(部分)、第4892號A分段、第4892號餘段(部分)及第4893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18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1627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19 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第115約地段第994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鄉公所(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76(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及「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20約及第121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及露天存放回收物料(塑膠和金屬),並闢設附屬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79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167號A分段餘段及第1172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80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第120約地段第2621號餘段闢設臨時食肆及經營商店及服務行業 (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081(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未決定用途」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約地段第1523號(部分)、第1527號(部分)、第1530號(部分)、第1531號A分段、第1531號B分段及第1532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舊電器/舊電子產品和零件及廢金屬 (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