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5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9.7.2021 |
---|---|
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74次(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ST/51(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沙田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T/34》,把位於沙田排頭村179號第185約地段第613號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鄉村式發展」地帶改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宗教機構及靈灰安置所」地帶 (公開會議) |
Paper |
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63(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西貢檳榔灣第238約地段第158號C分段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32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西貢蠔涌第244約地段第481號C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PK/26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第221約地段第278號(部分)橫江村5號地下經營商店及服務行業(快餐店) (公開會議) |
Paper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MUP/15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沙頭角萊洞村第46 約地段第560號C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71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坪輋坪輋路第82約地段第965號餘段(部分)及第966號餘段臨時露天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及闢設附屬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72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打鼓嶺坪輋第77約地段第1403號餘段(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五金、工具及貨櫃(作辦公室及貯存工具)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PK/14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北區雞嶺村第91約地段第1585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PK/150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北區雞嶺村第91約地段第1585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PK/151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北區雞嶺村第91約地段第1594號E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07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埔䃟頭角第23約地段第392號E 分段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便利店)(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08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康樂」地帶的大埔蘆慈田村第17 約地段第1661號餘段(部分)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新增議程項目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688(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大埔林村沙壩村第8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20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並闢設緊急車輛通道 (公開會議) |
Paper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KTN/74 在劃為「綠化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古洞北第95約地段第4號(部分)臨時露天存放金屬棚架,並闢設附屬休息室及工具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FLN/25 為批給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用途」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上水虎地坳上水華山第52約地段第164號(部分)、第167號餘段、第167號B分段及第176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包括貨櫃車)及作散貨場和貯物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0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石崗第112約地段第363號A分段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太陽能發電系統)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11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石崗錦上路第114約地段第1286號餘段(部分)及第1297號臨時存放廢車,並闢設附屬辦公室及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69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1225號C 分段、第1226號E分段及第1230號B分段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五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71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1226號C 分段、第1227號B分段、第1227號C分段及第1230號A分段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五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70(要求延期) 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的元朗第107約地段第433號B分段(部分)、第433號C分段(部分)、第1733號餘段(部分)、第1736號C分段及第1738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櫃車停車場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72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多個地段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及露營車度假營),並經營附屬食肆(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892(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3約地段第777號餘段、第778號餘段、第779號餘段及第926號闢設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78 在劃為「農業」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橫台山永寧里第111約地段第2879號(部分)、第2881號(部分)、第2888號(部分)、第2889號(部分)、第2890號(部分)及第2900號(部分)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機械、二手汽車及汽車零件,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82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08約地段第91號(部分)及第98號闢設臨時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回收廢紙、廢舊五金及塑膠),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83 為批給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101 號J分段(部分)、第179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179號E分段餘段(部分)及第179號D分段、F分段、G分段及I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露天存放待售貨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84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八鄉梁屋村第111約地段第1663號餘段(部分)作臨時地盤辦公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85 為批給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1864號餘段(部分)、第1865號(部分)、第1866號(部分)、第1867號(部分)、第1868號(部分)、第3047號(部分)及第3048號(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306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米埔第101約地段第20號餘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五金店及家居用品零售商店)(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23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約地段第1574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建築材料零售商店)(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SKW/110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掃管笏村第375約地段第966 號餘段作臨時貯物用途(供鄉公所和????堂使用),並闢設私人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38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2約地段第455號A分段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19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8約地段第140號(部分)、第141號(部分)及第142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N/66 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白泥第135約地段第74號(部分)、第75號、第76號(部分)及第7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康體文娛場所(釣魚場)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05 在劃為「農業」地帶、「綠化地帶」及「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大棠第117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00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及「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265號(部分)、第1266號(部分)、第1269號(部分)、第1270號(部分)、第1271號(部分)、第1272號(部分)、第1273號(部分)、第1275號餘段(部分)、第1276號(部分)、第1277號A分段、第1277號餘段(部分)、第1279號B分段第1小分段F分段、第1279號B分段第2小分段(部分)及第1279號B分段第3小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建築材料、食品、汽車、汽車零件及電子產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11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新圍第125約地段第280號(部分)、第281 號(部分)及第681號(部分)臨時露天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包括金屬及塑膠)和建築材料,並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12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商業(4)」地帶、「住宅(甲類)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及第129約內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倉庫、冷凍倉庫,並露天存放貨櫃,以及闢設臨時貨櫃車停車場連附屬工場(包括進行壓實、拆除包裝和修補汽車輪胎的用途)及食堂(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13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672號(部分)、第673號(部分)及第674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零件及可循環再造物料(金屬)(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