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5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10.12.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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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84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NE-KTS/13 申請修訂《古洞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NE-KTS/17》,以修訂古洞南坑頭大布第92約地段第1124號餘段、第1125號餘段、第1126號及第1127號餘段(部分),以及第94約地段第343號餘段、第344A號1分段餘段(部分)、第402號A分段餘段、第404號餘段、第407號A分段餘段、第407號A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第408號A分段餘段、第408號C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第408號D分段第1小分段、第408號D分段餘段及第408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所在的「綜合發展區」地帶,將之分為(a)區和(b)區,並修訂該地帶的《註釋》以修改發展限制(公開會議) |
Paper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17 (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元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編號S/YL/24》,把位於元朗大旗嶺第120約地段第1695號D分段餘段、第1741號餘段及第1394號B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鄉村式發展」地帶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7)」地帶 (公開會議) |
Paper |
西貢及離島區 | |
擬修訂《赤鱲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CLK/14》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65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的西貢清水灣第238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地底電纜),以及進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TMT/7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西貢斬竹灣第257約地段第385號B分段餘段、第385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385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385號C分段餘段、第385號C分段第1小分段、第385號D分段、第385號E分段、第385號F分段及第385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LC/17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嶼山貝澳第316L約地段第66號(部分)、第67號、第68號、第69號及第72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六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T/1002 在劃為「綠化地帶」的沙田大埔公路5800號海恬閣第二座地下至二樓闢設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36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大美督第28約地段第600號及第601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FTA/206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沙嶺文錦渡路第89約地段第581號(部分)、第582號(部分)、第583號及第584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鄉郊工場(木園及鋸木廠)(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MUP/16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沙頭角萬屋邊村第37約地段第328號E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MUP/163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沙頭角萬屋邊村第37約地段第328號I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MUP/164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沙頭角萬屋邊村第37約地段第328號G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85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上水吳屋村第91約的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 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61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2」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石崗新村錦田公路第110約地段第624號及第78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進行住宅發展(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67 (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及「自然保育區」地帶的元朗錦田北朗廈第104約地段第3391號、第3393號A分段、第3393號餘段、第3394號、第3396號、第3399號、第3401號、第3402號、第3403號、第3405號、第3412號、第3413號、第3415號、第3422號及第3439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綠化及園藝),並作附屬存放機械及材料用途及附屬園藝興趣班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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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95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9約地段第588號(部分)及第593號餘段闢設臨時帳幕營地連附屬設施(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94(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1831號餘段、第1832號餘段(部分)、第 1867號(部分)、第1868號(部分)、第1869號(部分)、第1870號(部分)、第1871號(部分)、第1872號(部分)、第1873號(部分)、第1874號餘段及第1875號餘段(部分)臨時露天存放背景板、廣告專用鋁架及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96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八鄉下輋第111約地段第827號B及C分段(部分)、第827號D及E分段(部分)、第864號(部分)、第865號A至D分段(部分)、第865號E分段(部分)、第866號(部分)、第867號(部分)及第868號(部分)闢設臨時物料回收設施連附屬工場及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97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08約地段第15號B分段(部分)闢設臨時物流中心及附屬泊車位(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290 (改期)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元朗壆圍第104約多個地段進行住宅發展(連濕地生境),以及相關的填塘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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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29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牛潭尾古洞路第96約地段第445號B分段及第451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櫃車修理場及貨倉(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22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與文物及文化旅遊有關用途」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2約地段第387號B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第387號B分段第4小分段及第387號B分段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臨時過渡性房屋,並作附屬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2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屏山第122約地段第360號及第37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住宿機構(過渡性房屋)(為期七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565 擬在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屯門第138約及第300約的政府土地(近位於屯門赤鱲角隧道公路20號的大樓)闢設巴士車廠連附屬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電力支站)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36 在劃為「住宅(乙類)3」地帶的元朗洪水橋第124約地段第2238號A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37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8約地段第121號(部分)、第123號A分段(部分)、第123號B分段(部分)及第12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48 在劃為「康樂」地帶的元朗馮家圍第126約地段第284號(部分)、第285號(部分)、第286號(部分)、第320號(部分)、第321號及第323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航拍機訓練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411 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地段第579號餘段、第580號、第581號、第582號、第583號、第584號(部分)、第590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22 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547號及第1548號闢設臨時貨倉以存放家具(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23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1)」地帶及「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21約地段第1652號(部分)、第1653號餘段(部分)、第1663號(部分)及第1664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以及露天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24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0約及第121約多個地段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可循環再造物料、建築機械及舊電器/電子產品,並進行附屬包裝工序(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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