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14.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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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86次(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西貢及離島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I-DB/2 申請修訂《愉景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I-DB/4》,把位於大嶼山愉景灣第6f區第352約地段第385號餘段及增批部分(部分)的申請地點由「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員工宿舍(5)」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12」地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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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K-CWBN/67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的西貢清水灣坑口永隆路第238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電線杆連變壓器和地底電纜),以及進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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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I-TCTC/59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大嶼山東涌東涌第3約地段第1766號餘段、第1768號(部分)、第1770號(部分)、第1771號餘段(部分)、第177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分層住宅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SKT/28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1)」地帶的西貢沙下第221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進行綜合住宅發展,並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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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ST/988 擬在劃為「工業(1)」地帶的沙田圓洲角源順圍2號闢設辦公室,並經營食肆(食堂)和商店及服務行業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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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702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大埔林村較寮下第7約地段第1125號(部分)及第1132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私人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P/68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船灣蝦地下村第26約的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STK/2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沙頭角第41約地段第360號餘段(部分)、第392號A分段、第394號A分段(部分)、第394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及第394號B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食肆,並闢設附屬停車場(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82(要求延期) 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坪輋第77約地段第885號及第1552號A分段第3小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連附屬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90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坪輋第82約地段第1115號(部分)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機械,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N/4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打鼓嶺北蓮麻坑路第80約地段第75號餘段(部分)及第78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KLH/60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圍頭第7約地段第1065號A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PK/15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雞嶺第91約地段第1511號F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PK/15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雞嶺第91約地段第1512號B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11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汀角第29約地段第725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3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山寮第15約地段第644號O分段、第646號H分段餘段、第646號L分段、第646號M分段第2小分段及第654號AA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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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3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和「綠化地帶」的大埔山寮第15約地段第654號T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第654號T分段第3小分段餘段、第654號T分段第4小分段、第654號U分段第3小分段餘段、第654號U分段第4小分段A分段及第654號U分段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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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FSS/286 (要求延期) 在劃為「綠化地帶」的粉嶺黃崗山第51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宗教機構及靈灰安置所(設於宗教機構内)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2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石崗第112約地段第361號B分段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KTS/50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上水古洞南坑頭村第94約地段第407號A分段第2小分段C分段(部分)、第407號A分段第2小分段餘段(部分)及第407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連附屬收費處(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80(要求延期)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及「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4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貯存寵物用品及園藝用品)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88(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綜合發展區」地帶的元朗新田第104約地段第3307號餘段(部分)、第3308號餘段(部分)、第3312號餘段及第3313號餘段經營臨時零售商店及批發行業,並作附屬存放乾貨食材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91 擬在劃為「住宅(戊類)1」地帶的元朗錦田錦泰路第109約地段第2206號進行住宅發展(「分層住宅」及「屋宇」用途)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0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北第107約地段第1397號(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五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0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9約地段第36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04 擬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7約多個地段闢設臨時冷藏庫(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914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錦上路第109約地段第291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地產代理及便利店)和食肆(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322 為批給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的元朗米埔第101約地段第47號餘段(部分)作臨時農業用途(耕種)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31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臨時過渡性房屋連附屬設施(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32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4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臨時過渡性房屋連附屬設施(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塘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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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572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地帶的屯門建泰街6號恆威工業中心地下10A(部分)工場經營商店及服務行業和批發行業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416 在劃為「住宅(戊類)」地帶及「綠化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地段第1696號臨時露天存放貨櫃、五金材料、建築及工業用具和機器(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417 在劃為「綠化地帶」及「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沙江圍第129約地段第2661號W分段第1小分段、第2661號W分段餘段、第2662號F分段、第2662號G分段(部分)、第2662號H分段第1小分段、第2662號H分段餘段、第2662號I分段第1小分段、第2663號G分段、第2663號H分段、第2663號I分段、第2663號J分段、第2663號L分段、第2663號M分段第1小分段、第2663號餘段(部分)、第2664號、第2665號(部分)及第2672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及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43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錫降村第125約地段第650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地產代理)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44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的元朗鳳降村第125約地段第6號C分段(部分)及第7號(部分)闢設臨時汽車維修工場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45 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9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46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及「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加油站」地帶的厦村第125約地段第447號餘段(部分)、第450號(部分)、第451號(部分)、第452號餘段(部分)、第453號(部分)、第454號餘段、第455號餘段及第458號A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並闢設附屬工場和地盤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48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港口後勤、貯物及工場用途」地帶、「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物流設施」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多個地段臨時露天存放可循環再造物料及貨櫃,並闢設附屬工場和地盤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24(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棠村第117約地段第1213號(部分)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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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32 擬在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1631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第1631號C分段(部分)及第1631號D分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33(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棠路第116約地段第4891號餘段(部分)、第4892號餘段(部分)、第4893號(部分)及第489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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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27 擬在劃為「住宅(乙類)1」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1約地段第1020號(部分)、第1021號(部分)及第1024號(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28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鄉村式發展(1)」地帶及「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19約地段第1433號A分段(部分)、第1433號B分段、第1433號C分段(部分)、第1433號D分段(部分)、第1433號餘段(部分)、第1434號餘段(部分)、第1438號A分段餘段(部分)、第1438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1438號D分段(部分)、第1438號E分段(部分)、第1438號F分段、第1438號G分段、第1438號H分段(部分)及第1438號餘段(部分),以及第121約地段第1658號C分段(部分)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及機械、汽車零件及廢棄車輛(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29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道村第121約地段第378號C分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30 擬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約地段第1516號、第1517號(部分)及第1518號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機械和建築材料(為期三年)(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3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約地段第1493號A分段(部分)、第1494號A分段(部分)及第1494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機械和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3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欖口村第120約的政府土地(前華封學校(部分))闢設臨時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為期十年),並進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133 為批給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1195號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連附屬辦公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