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1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18.3.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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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689次(二零二二年三月????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MP/6(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米埔及錦綉花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MP/6》,把位於元朗米埔錦壆路第104約地段第3054號A分段餘段、第3098號餘段、第3100號餘段、第3108號餘段、第3109號餘段、第3110號、第3111號、第3112號、第3113號、第3114號、第3115號餘段、第3119號餘段、第3122號餘段、第3123號、第3124號、第3126號、第3131號餘段、第3131號B分段餘段、第3131號C分段、第3131號D分段、第3132號餘段、第3146號、第3147號餘段、第3148號、第3150號餘段、第3152號、第3153號餘段、第3156號餘段、第3156號B分段、第3158號餘段、第3162號、第3163號、第3164號餘段、第3164號A分段、第3167號、第3168號、第3171號、第3173號、第3176號、第3177號、第3178號、第3179號、第3180號餘段、第3181號餘段、第3182號餘段、第3189號餘段、第3190號、第3191號、第3192號餘段、第3193號餘段及第3194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1」地帶,以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公開會議) |
Paper |
西貢及離島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條申請編號A/I-PC/14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坪洲坪洲約地段第194號餘段及第197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興建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HC/337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西貢蠔涌第244約地段第552號A分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YTT/2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大埔鹽田仔第27約地段第70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食肆(餐廳戶外座位區),並闢設附屬停車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SSH/139(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十四鄉西徑第209約地段第325號A分段(部分)、第325號B分段(部分)、第325號C分段(部分)、第496號(部分)、第497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行車通道,以便在毗連的「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作政府、機構及社區用途,並進行相關的填土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45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大埔汀角第23約地段第626號(部分)、第627號(部分)、第629號(部分)、第630號(部分)、第631號(部分)、第632號及第63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糧油雜貨)(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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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46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大埔大美督第28約地段第715號餘段(部分)經營臨時食肆(餐廳戶外座位區)(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YT/760(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粉嶺龍躍頭祠堂村第83約補租地段第1766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私家車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STK/22 擬在劃為「康樂(1)」地帶的沙頭角第41約地段第360號餘段(部分)、第392號A分段、第394號A分段(部分)、第394號B分段第1小分段(部分)及第394號B分段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食肆,並闢設附屬停車場(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695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打鼓嶺坪輋第84約地段第207號臨時露天貯物及闢設貨倉存放木材及木製品(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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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61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2」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石崗新村錦田公路第110約地段第624號及第787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進行住宅發展(屋宇)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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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85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北第107約地段第1758號、第1759號、第1760號、第1761號、第1763號餘段(部分)、第1766號餘段(部分)及第1767號餘段(部分)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太陽能發電系統),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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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792(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10約地段第629號Q分段、第630號B分段第15小分段及第653號B分段餘段(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私家車及汽車零件(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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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2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第107約地段第1499號(部分)及第1504號餘段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犬隻訓練場)連附屬設施(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91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03約地段第512號餘段(部分)及第515號(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汽車作銷售用途(包括新舊車輛)(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893(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八鄉打石湖第108約地段第121號(部分)、第122號、第123號(部分)、第124號(部分)、第125號(部分)、第127號(部分)及第128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犬隻訓練場、犬貓寄養所及犬隻游泳康樂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325(要求延期) 為批給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米埔第101約地段第11號(部分)及第12號(部分)作臨時地產及傢俬銷售辦公室和傢俬陳列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292(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元朗南生圍凹頭第115約地段第879號、第880號A分段第1小分段、第880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881號至第885號、第889號餘段(部分)、第891號(部分)、第1318號、第1326號、第1344號和毗連政府土地作保育歷史建築物(潘屋)用途,以及闢設康體文娛場所(美術館/收藏品展館及文物教育場地)和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連附屬食肆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29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元朗南生圍第104約地段第3250號B分段第46小分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3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4約地段第607號A分段(部分)和毗連的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犬隻繁育)(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36(要求延期)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牛潭尾上竹園第104約地段第2158號餘段作臨時私人游泳池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T/603(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自然保育區」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綠化地帶」及「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新田落馬洲路第96約及第99約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鋪設電訊管道),並進行相關的填土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T/614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新田第105約地段第56號餘段、第165號餘段、第166號餘段及第167號B分段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車及貨櫃車停車場和輪胎維修處連附屬食堂及地盤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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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58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企業及科技園」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厦村第124約地段第1373號(部分)、第1375號(部分)、第1376號(部分)、第1377號(部分)及第1378號(部分)闢設臨時五金加工工場連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59(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1111號(部分)、第1112號(部分)、第1113號餘段(部分)、第1116號餘段(部分)及第1117號A分段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6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5約地段第766號(部分)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並闢設物流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361(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住宅(乙類)2」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物流中心連附屬辦公室及食堂(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276(要求延期) 擬略為放寬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1)」地帶及「政府、機構或社區(5)」地帶的元朗馬田壆第120約地段第1846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的建築物高度限制,以作准許的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用途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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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30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約地段第222號餘段(部分)、第223號(部分)、第224號D分段(部分)、第225號、第226號、第227號及第228號(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31(要求延期) 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8約地段第230號及第581號(部分)闢設臨時訓練中心(樹木護理訓練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S/655(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第122約地段第887號餘段(部分)及第887號A分段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連附屬設施(為期五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24(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棠村第117約地段第1213號(部分)闢設臨時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公眾停車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T/533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大棠路第116約地段第4891號餘段(部分)、第4892號餘段(部分)、第4893號(部分)及第489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 A/YL-TYST/1131 擬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公庵路第119約地段第1493號A分段(部分)、第1494號A分段(部分)及第1494號餘段(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機械和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 A/YL-TYST/1148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1)」地帶的元朗山下村第121約地段第1654號A分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並進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 A/YL-TYST/1149(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甲類)3」地帶、「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第120約地段第2387號餘段(部分)、第2388號(部分)、第2412號(部分)及第2413號(部分)作臨時露天貯物及闢設貨倉存放展覽用品和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 A/YL-TYST/1150(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488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展覽用品和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 A/YL-TYST/1151(要求延期) 為批給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20約地段第2361號(部分)、第2362號(部分)、第2363號(部分)、第2364號(部分)、第2365號(部分)、第2366號餘段(部分)、第2370號、第2371號、第2372號(部分)及第2374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機械及闢設附屬地盤辦公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 A/YL-TYST/1152(要求延期) 在劃為 「未決定用途」地帶的元朗白沙村第119約地段第1255號 (部分)、第1256號(部分)、第1258號(部分)及第1259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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