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8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議程
日期: | 5.5.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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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2:30 p.m. |
地點: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 北角政府合署15樓會議室(1537室) |
通過第717次(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會議記錄 | |
續議事項 | |
一般事項 | Paper and Attachments |
二零二一/二零二三年度對新界區法定圖則上指定為「綜合發展區」的用地的檢討 (公開會議) | Paper |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MP/6 申請修訂《米埔及錦綉花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MP/6》,把位於元朗米埔錦壆路第104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住宅(丙類)1」地帶,以及修訂適用於申請地點土地用途地帶的《註釋》 (公開會議) |
Paper |
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2A條申請編號Y/YL-LFS/14 (要求延期) 申請修訂《流浮山及尖鼻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YLLFS/11》,把位於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的申請地點由「住宅(丙類)」地帶及「住宅(丁類)」地帶改劃為「住宅(乙類)」地帶 (公開會議) |
Paper |
西貢及離島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I-TOF/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嶼山近大澳番鬼塘的大嶼山第309約政府土地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污水泵房)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PK/282 擬在劃為「康樂」地帶的西貢沙角尾第221約地段第307號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K-PK/28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西貢沙角尾第221約地段第1264號A分段第4小分段餘段、第1264號D分段餘段及第1264號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沙田、大埔及北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HLH/61 (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恐龍坑第87約地段第396號作臨時露天貯物連附屬泊車位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MKT/23( 申 請 撤 回 )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文錦渡蓮麻坑路第90約地段第610號A分段餘段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並進行相關的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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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NE-MUP/182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沙頭角第38約地段第27號(部分),以及第46約地段第804號(部分)、第806號(部分)、第807號(部分)、第808號(部分)、第826號(部分)、第827號(部分)及第828號B分段餘段(部分)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犬舍)(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LT/756 為批給在劃為「康樂」地帶及「綠化地帶」的大埔禾堂背第16約地段第335號B分段(部分)、第336號A分段、第336號B分段、第336號C分段、第337號B分段、第338號、第339號、第340號、第341號、第345號A分段及第346號作臨時教育機構(教學農場)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PK/178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上水雞嶺第91約地段第1600號A分段餘段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66(要求延期) 在劃為「海岸保護區」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大埔汀角第29約地段第232B號(部分)、第234號(部分)、第247號B分段(部分)、第251號A分段及B分段(部分)及第252號(部分)進行填土及挖土工程,以作准許的農業用途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771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大埔大美督第28約的政府土地興建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NE-TKL/718(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打鼓嶺坪洋村第79約地段第164號A分段第3小分段、第164號A分段第4小分段、第164號A分段第5小分段、第164號B分段第3小分段F分段、第164號B分段第1小分段A分段及第164號B分段第3小分段C分段興建四幢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ST/1008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大圍顯徑街以南第189約地段第479號X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連發展社會福利設施(安老院舍),並擬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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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ST/1016 在劃為「工業」地帶的沙田火炭坳背灣街2至12號威力工業中心地下低層G2舖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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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944(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露天貯物」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1約地段第170號A分段、第170B及E號第3小分段(部分)、第175 A.B.C.D.E.G.號A分段、第815號及第816 A.B.號(部分)闢設臨時物流中心(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PH/945(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八鄉梁屋村第111約地段第1479號B分段和毗連政府土地臨時露天存放待售私家車及客貨車(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66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鐵路專用範圍」地帶的元朗逢吉鄉路第107約地段第382號、第418號餘段、第419號A分段第1小分段餘段及第420號B分段餘段(部分)臨時存放尾板(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78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錦田錦田公路第109約地段第283號A分段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880 擬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及「農業」地帶的元朗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697號(部分)、第698號、第699號、第700號餘段(部分)、第701號餘段及第704號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冷藏庫(為期三年),並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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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901(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10約地段第629號Q分段、第630號B分段第15小分段及第653號B分段餘段(部分)臨時露天存放私家車及汽車零件(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N/902 為批給在劃為「工業(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逢吉鄉第107約地段第787號餘段(部分)作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零售商店)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956(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錦田第110約地段第629號Q分段、第630號B分段第15小分段及第653號B分段餘段(部分)臨時露天存放私家車及汽車零件(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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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957 (要求延期) 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06 約地段第401號(部分)、第404號(部分)、第405號餘段(部分)、第406號餘段、第408號餘段(部分)、第409號及第410號(部分)臨時露天存放待售冷藏車、空調車廂及汽車製冷機組零件,並闢設冷藏車安裝和維修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KTS/958 為批給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鄉郊用途」地帶的元朗錦上路第106約地段第606號餘段(部分)、第609號餘段(部分)及第610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露天存放叉式起重車」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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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42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八鄉第112約地段第633號J分段第2小分段、第633號AC分段、第633號I分段第2小分段、第633號J分段第3小分段、第633號AA分段、第633號AB分段闢設臨時私人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三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SK/343 (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蓮花地第112約地段第319號B分段餘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地產代理)(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335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米埔第104約地段第3250號B分段第49小分段(部分)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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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337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和「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竹園村第104約地段第3235號B分段及3235號餘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私人發展計劃的公用事業設施裝置(電力變壓站),以及進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MP/338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下新圍第104約地段第2261號S分段第15小分段作臨時貯物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310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壆圍第104約地段第3540號B分段第1小分段、第3540號B分段第2小分段、第3540號B分段第3小分段、第3540號B分段第4小分段、第3540號B分段第5小分段、第3540號B分段第6小分段、第3540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3559號A分段、第3559號B分段及第3559號餘段進行填土工程,以興建已獲准許的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SW/311 為批給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綜合發展包括濕地修復區」地帶的元朗南生圍第104約地段第3719號G分段第9小分段餘段(部分)及第3719號G分段第10小分段(部分)作臨時食肆(餐廳)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57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約地段第1689號餘段經營臨時食肆、商店及服務行業,並闢設附屬設施(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NTM/458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牛潭尾第105約地段第1699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並闢設附屬場地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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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及元朗西區 |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439 在劃為「住宅(乙類)2」地帶和「休憩用地」地帶的元朗流浮山第129約多個地段闢設臨時物流中心連附屬員工食堂(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440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污水抽水站」地帶的洪水橋及厦村規劃區第56區(部分)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煤氣調壓及檢管站) (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HSK/441 擬在劃為「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地區供冷系統」地帶和「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污水抽水站」地帶的洪水橋及厦村規劃區第56區(部分)闢設公用事業設施裝置(地區供冷系統),並擬略為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584 (要求延期)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屯門第381約地段第793號、第794號及第801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燒烤場)及度假營(私人帳幕營地)(為期六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45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8約地段第182號B分段興建屋宇,以及進行挖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47 (要求延期) 擬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深灣路第128約地段第404號(部分)、第406號A分段、第406號餘段、第407號、第408號、第409號、第410號、第411號、第474號、第475號A分段(部分)及第475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場、康樂中心及燒烤場)連附屬設施(為期三年),以及進行相關的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HTF/1152 (要求延期) 在劃為「農業」地帶的元朗厦村第128約地段第331號餘段作臨時汽車修理工場連附屬貯物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462 (申請撤回) 擬在劃為「綠化地帶」的元朗尖鼻咀第129約地段第418號闢設臨時動物寄養所(為期三年),以及進行填土工程 (公開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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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條申請編號A/YL-LFS/463 擬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元朗流浮山輞井村第129約地段第1435號、第1439號、第1442號及第1446號進行填塘及填土工程,以興建已獲准許的屋宇(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32 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屯門藍地黃崗圍路第130約地段第1156號餘段(部分)、第1157號(部分)及第1158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闢設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連附屬辦公室及警衞室(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48 在劃為「住宅(丁類)」地帶的屯門藍地第130約地段第2339號(部分)經營臨時批發行業,並作附屬貯物用途(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51 (要求延期) 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藍地順達街第124約多個地段和毗連政府土地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建築材料零售商店),並闢設附屬辦公室(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TM-LTYY/452 為批給在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屯門藍地第130約地段第694號L分段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作臨時辦公室用途的規劃許可續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207 擬在劃為「住宅(丙類)」地帶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1282號經營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 (為期五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208 (要求延期) 在劃為「住宅(乙類)1」地帶的元朗屏山大道村第121約地段第444號餘段闢設臨時私人停車場(貨櫃車除外)連附屬辦公室及有蓋汽車修理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209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住宅(甲類)3」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唐人新村第119約多個地段臨時露天存放建築器材及材料,並闢設附屬辦公室及維修工場(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第16條申請編號A/YL-TYST/1210 在劃為「休憩用地」地帶及顯示為「道路」的地方的元朗第119約地段第1449號(部分)、第1450號(部分)、第1453號、第1454號(部分)、第1458號(部分)及第1459號(部分)闢設臨時貨倉存放傢具、電子產品及建築材料(為期三年) (公開會議) |
Paper |
其他事項 |
提供以上資料,旨在方便市民大眾參考。在任何情況下,城市規劃委員會都不會就以上資料的使用及該等資料的任何錯誤或偏差承擔任何責任。任何人如有疑問,應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秘書處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