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SK/513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HSK/513
申請地區
洪水橋及厦村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28/03/2024
地點
新界元朗厦村丈量約份第 124 約內多個地段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的士及私家車)連電動車充電設施(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6/04/2024 (0)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9/07/2024
備註
延期於 24/05/2024
性質 | 申請人回應環境及生態局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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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