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MUP/21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MUP/210

申請地區

萬屋邊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02/12/2024

地點

新界沙頭角大塘湖丈量約份第46約地段第57號(部分)

擬議

擬議臨時私人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31/12/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4/03/2025

備註

延期於 24/01/2025

13/01/2025,14/01/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運輸署及消防處的意見,澄清有關現有通道的寬度,及提交一份新的消防設備安裝建議以及車輛路徑分析。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07/02/2025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及提交一份車輛路徑分析。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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