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MUP/21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MUP/210
申請地區
萬屋邊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02/12/2024
地點
新界沙頭角大塘湖丈量約份第46約地段第57號(部分)
擬議
擬議臨時私人停車場(只限私家車)(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31/12/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4/03/2025
備註
延期於 24/01/2025
性質 | 回應運輸署及消防處的意見,澄清有關現有通道的寬度,及提交一份新的消防設備安裝建議以及車輛路徑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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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及提交一份車輛路徑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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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