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824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7 條而就城市規劃委員會第 16 條的決定提出覆核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824

申請地區

汀角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19/12/2024

覆核性質

覆核拒絕申請的決定

地點

新界大埔洞梓丈量約份第 14 約地段第408號餘段、第410號餘段(部分)、第411號餘段、第412號餘段及第422號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及中型貨車)(為期 3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就申請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已供公眾查閱的意見數目)

24/01/2025 (0)

提出意見

暫定會議日期

07/03/2025

備註

-

申請編號

A/NE-TK/824

申請地區

汀角

區域

收到日期

03/10/2024

地點

新界大埔洞梓丈量約份第 14 約地段第408號餘段、第410號餘段(部分)、第411號餘段、第412號餘段及第422號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及中型貨車)(為期 3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5/11/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2/11/2024

備註

-

23/10/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30/10/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規劃署及地政總署的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12/11/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部門的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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