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E-TK/824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NE-TK/824
申請地區
汀角
區域
沙田,大埔及北區
收到日期
03/10/2024
地點
新界大埔洞梓丈量約份第 14 約地段第408號餘段、第410號餘段(部分)、第411號餘段、第412號餘段及第422號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只限私家車及中型貨車)(為期 3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5/11/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2/11/2024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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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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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規劃署及地政總署的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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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部門的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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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