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HTF/1185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HTF/1185
申請地區
厦村邊緣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15/01/2025
地點
新界元朗鰲磡石丈量約份第 128 約地段第 368 號餘段及第 375 號餘段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連附屬辦公室(為期 3 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4/02/2025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4/03/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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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申請人回應部門意見。申請人亦澄清有關擬議發展的營業時間,並提交申請表格的替代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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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回應部門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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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