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2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020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4/05/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長春新村丈量約份第107約地段第1816號(部分)、第1826號(部分)及第1827號(部分)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連附屬辦公室(為期3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1/06/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0/01/2025
備註
延期於 19/07/2024
延期於 25/10/2024
性質 | 回應部門的意見及提交一份新的消防設備安裝計劃圖、經修訂的排水建議、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及澄清場地狀況、營運細節及預計交通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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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渠務署的意見及提交一份經修訂的排水建議及場地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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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