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2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020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4/05/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長春新村丈量約份第107約地段第1816號(部分)、第1826號(部分)及第1827號(部分)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連附屬辦公室(為期3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1/06/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0/01/2025

備註

延期於 19/07/2024
延期於 25/10/2024

04/09/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部門的意見及提交一份新的消防設備安裝計劃圖、經修訂的排水建議、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及澄清場地狀況、營運細節及預計交通流量。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18/11/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渠務署的意見及提交一份經修訂的排水建議及場地照片。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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