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2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021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5/06/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新潭路丈量約份第107約多個地段及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附屬辦公室和作展示用途的金屬支架(為期3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5/07/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2/11/2024

備註

延期於 02/08/2024

22/07/2024,23/07/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經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規劃綱領的替換頁、場地現有排水設施記錄、因北環線主線收地的擬議營運安排,以及澄清擬議構築物、職員數量、減少對附近河道影響的緩解措施及交通流量。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23/09/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並附上經修訂的車輛路徑分析、現場照片及展示車輛進出申請地點的影片。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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