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2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021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5/06/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新潭路丈量約份第107約多個地段及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露天存放建築材料附屬辦公室和作展示用途的金屬支架(為期3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5/07/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2/11/2024
備註
延期於 02/08/2024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經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規劃綱領的替換頁、場地現有排水設施記錄、因北環線主線收地的擬議營運安排,以及澄清擬議構築物、職員數量、減少對附近河道影響的緩解措施及交通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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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運輸署的意見,並附上經修訂的車輛路徑分析、現場照片及展示車輛進出申請地點的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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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