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N/1072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N/1072
申請地區
錦田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29/11/2024
地點
新界元朗丈量約份第109號地段第15號A分段、第15號B分段、第15號C分段、第15號D分段及第15號E分段
擬議
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的規劃許可續期(為期 3 年)及相關的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7/12/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4/01/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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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 澄清營運細節及提交現有排水設施的記錄及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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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澄清如申請場地有獲批准的小型屋宇申請,申請人將終止場地內的用途,及附上消防裝置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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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