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1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S/1011
申請地區
錦田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17/07/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丈量約份第113約地段第1013號、第1014號餘段(部分) 、第1015號A分段、第1015號B分段、第1015號餘段(部分)、第1018號(部分)及第1035號(部分)
擬議
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莊及釣魚場)、燒烤地點及教育中心連附屬食肆(為期 3 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6/08/2024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12/2024
備註
延期於 08/09/2024
性質 | 回應部門的意見,及呈交經修訂後的消防裝置建議及排水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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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