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11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S/1011

申請地區

錦田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17/07/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丈量約份第113約地段第1013號、第1014號餘段(部分) 、第1015號A分段、第1015號B分段、第1015號餘段(部分)、第1018號(部分)及第1035號(部分)

擬議

臨時康體文娛場所(休閒農莊及釣魚場)、燒烤地點及教育中心連附屬食肆(為期 3 年)及相關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6/08/2024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12/2024

備註

延期於 08/09/2024

04/11/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回應部門的意見,及呈交經修訂後的消防裝置建議及排水建議。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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