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KTS/1016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KTS/1016

申請地區

錦田南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5/08/2024

地點

新界元朗錦田丈量約份第106約地段第2063號及2064號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擬議臨時康體文娛場所連附屬設施(為期 5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3/09/2024 (2)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12/2024

備註

延期於 04/10/2024

04/11/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包括回應部門意見、經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及新的樹木調查報告。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但不獲豁免公布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就進一步資料提出意見的屆滿日期 (已供公眾查閱的意見數目) 03/12/202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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