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LFS/544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LFS/544
申請地區
流浮山及尖鼻咀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27/11/2024
地點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約份第129約地段第1595號(部分)、第1597號(部分)、第1598號、第1599號、第1600號及第1601號(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連附屬電動車充電裝置及私人發展計劃的公用設施裝置(太陽能光伏系統)(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27/12/2024 (6)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8/03/2025
備註
延期於 24/01/2025
性質 | 回應土木工程拓展署的意見及提交一份經修訂的布局設計圖及地形測 量圖。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回應環境保護署的意見,及澄清有關申請的背景資料。 |
---|---|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