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MP/372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MP/372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07/06/2024

地點

元朗米埔丈量約份第104約地段第4620號(部分)一樓

擬議

臨時社會福利設施(藥物倚賴者治療及康復中心)(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05/07/2024 (1)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2/11/2024

備註

延期於 02/08/2024
延期於 22/11/2024

19/07/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經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02/10/2024 收到的進一步資料
性質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包括經修訂的消防裝置建議及對總樓面面積作出澄清。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判決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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