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申請編號
A/YL-MP/381
申請地區
米埔及錦綉花園
區域
粉嶺,上水及元朗東區
收到日期
14/11/2024
地點
新界元朗米埔丈量約份第 104 約地段第 4822 號(部分)
擬議
擬議臨時公眾停車場(貨櫃車除外)(為期 3 年)和相關填塘及填土工程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通知及擬議發展計劃(包括位置圖)的摘要 (如屬第 12A 條申請, 計劃只作指示用途)
通知 下載報章通知
摘要 下載摘要
[備註:如收到進一步資料,這份摘要可能會被新版本取代。]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3/12/2024 (4)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0/01/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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