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PS/74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PS/740
申請地區
屏山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20/11/2024
地點
新界元朗屏山丈量約份第122約地段第39號餘段(部分)、第40號餘段、第42號(部分)、第43號B分段餘段(部分)、第43號C分段(部分)、第43號D分段(部分)、第43號E分段餘段、第43號F分段(部分)及第43號G分段(部分)和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臨時公眾停車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連電動車充電裝置(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暫定會議日期
10/01/2025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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