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YL-TT/690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6 條的規劃許可申請
申請編號
A/YL-TT/690
申請地區
大棠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17/12/2024
地點
新界元朗大棠丈量約份第119約地段第1775號I分段(部份)、第1775號J分段(部份)、第1775號K分段(部份)、第1775號O分段(部份)、第1775號Q分段(部份)、第1775號R分段(部份)及第1775號S分段(部份)
擬議
擬議臨時商店及服務行業(為期 3 年)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按此]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7/01/2025 (3)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11/04/2025
備註
延期於 14/02/2025
性質 | 申請人呈交進一步資料以回應部門意見及澄清有關排污及營運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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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按此]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