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L-LFS/12
按此檢示申請地點/建築物的申請
根據第 12A 條的修訂圖則申請
申請編號
Y/YL-LFS/12
申請地區
流浮山及尖鼻咀
區域
屯門及元朗西區
收到日期
17/06/2021
地點
新界元朗流浮山丈量約份第 129 約多個地段及毗連政府土地
擬議
把申請地點由流浮山及尖鼻咀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1」地帶及由天水圍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的「休憩用地 (1)」地帶改劃為「住宅(甲類)2」地帶和顯示為「道路」的地方
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已收到對申請的意見數目
16/07/2021 (413)
供公眾查閱的期限 (暫定會議日期)
20/12/2024
備註
延期於 23/12/2022
延期於 19/05/2023
延期於 13/10/2023
延期於 15/03/2024
性質 | 澄清有關申請地點的面積和界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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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
性質 | 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回應部門意見,並提供環境評估的替代頁及總綱發展藍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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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所提交資料 | 申請人沒有提供軟複本,列印本可在規劃資料查詢處查閱 |
判決 | 接受及獲豁免公布 |